尊敬的患者朋友:
根据河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同意河北省皮肤病防治院参加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批复》(冀医改办函〔2020〕2号),我院自2020年4月23日零时正式参加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我院保定院区和西院所有西药及中成药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和颗粒继续执行现有价格。
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同步执行我省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及《河北省城市公立医院服务价格(2017年版)》。重点是对门诊诊查费作出了整合调整(诊查费含挂号、诊查和药事服务等费用)。
三、调整医保支付政策。调整后的医疗服务项目,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报销范围;门诊诊查费应由医保报销的费用,医保统筹基金全额报销;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支付门诊诊查费个人自付部分。
四、您来院就诊,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就诊卡等证件。请您先到挂号室挂号,办理就诊卡,再进行诊疗。
咨询电话:0312-7557082
河北省皮肤病防治院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