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5月,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在唐县、望都两县交界处建设河北省麻风病院,规划用地230亩。1954年医院建成投入使用,隶属河北省人民政府卫生厅,批复床位编制200张。
1955年医院更名为“望都康复医院”,其任务为接收驻本省、天津、山西、内蒙古部队、机关干部、厂矿职工麻风病员和本省部分群众疣型(即瘤型)麻风病员。同年,在医院东2华里招庄村西南处建工作人员生活区,占地9600平方米,建筑面积1705平方米。1957年,望都康复医院扩建床位50张。
1957年,河北省政府决定将望都康复医院移交望都县政府代管(人事权由县政府管理,财务、业务仍由河北省卫生厅管理),并更名为“河北省望都麻风病院”;同年9月,河北省卫生厅决定将河北省望都麻风病院移交至保定皮肤科疗养院,名称为“河北省保定皮肤科疗养院望都住院部”,收治农村麻风病人。
1958年6月,望都、唐县两县合并称为“唐县”。1958年10月,将“保定皮肤科疗养院望都住院部”移交给唐县人民委员会领导,移交后改名为“唐县皮肤科疗养院”。1958年12月,河北省保定皮肤科疗养院望都住院部独立建制,改为河北省望都皮肤科疗养院。1961年因确诊麻风患者日益增多,经河北省卫生厅批准,唐县皮肤科疗养院麻风编制床位扩建至330张,分为四个病区。1962年1月,唐县、望都两县划分开,望都县恢复建制,医院恢复名称为“河北省望都皮肤科疗养院”。同年在本院设皮肤病门诊部,对外门诊,主治皮肤病。
1978年,改名为“河北省望都皮肤病医院”。1982年,河北省卫生厅对望都、保定两个麻防单位的名称及任务进行了调整。河北省望都皮肤病医院改名为“河北省望都皮肤病防治院”,其主要任务是担负华北地区瘤型麻风病人和我省反应期的结核样型麻风病人及久治不愈麻风溃疡病人住院治疗,兼做技术培训任务。
1988年6月,经河北省卫生厅批准,抽调部分技术较高的医护人员在望都县城内和定县西城区开设皮肤病门诊部,将麻风防治重点从隔离治疗转为社会防治。1999—2002年在保定市南市区设皮肤病门诊部。2006年由河北省卫生厅垂直管理,人事和业务由河北省卫生厅统一管理。
2014年8月,经河北省编制委员会批复,河北省望都皮肤病防治院更名为“河北省皮肤病防治院”;9月,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党组决定河北省第六人民医院托管河北省皮肤病防治院。2015年5月,经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批准,河北省皮肤病防治院搬迁至保定市河北省第六人民医院3号楼,增设医学美容、药浴、中医治疗等特色科室。原址改为河北省皮肤病防治院西院,继续负责全省麻风病的宣传、培训,住院麻风病人的管理工作。
2017年11月,经河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冀机构编办〔2017〕209号),河北省皮肤病防治院(河北省麻风病防治院),由科级事业单位调整为相当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维持不变,事业编制由88名减至86名,分类类别暂不明确。2018年8月,经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党组批准,解除省第六人民医院对省皮肤病防治院的托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