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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务公开

关于“七一”前召开增强 “四个意识” 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7-06-15 11:44:20   浏览次数: 次    【 】   打印   关闭窗口

委直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委机关各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四个意识”专题教育,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按照省委省直工委部署和我委的《加强“四个意识”专题教育实施方案》要求,“七一”前,各党支部围绕增强“四个意识”主题,普遍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拥戴核心、维护核心、捍卫核心要求变为思想自觉、党性观念、纪律要求和实际行动,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和中心任务,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和党员思想、工作实际,全面深入查摆问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剖析思想根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把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作为维护党中央权威的现实检验,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重要讲话和指示要求作为拥戴、维护、捍卫核心的实际行动。要充分发挥党支部教育管理党员的主体作用,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教育引导党员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确保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实干、发挥表率作用,确保广大党员党性坚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作出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总体要求

       1、党员领导干部身体力行。认真贯彻落实《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规定,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增强“四个意识”专题组织生活会。要按照专题组织生活会要求,带头学习文件,带头撰写发言材料,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提出整改措施和对党支部建设的意见建议,为开展严肃认真的党的组织生活,提升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作出示范。

       2、全体党员普遍参加。每名党员必须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做到无遗漏、全覆盖。不允许有无故不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的特殊党员。确因重要公务、身体原因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党员,要由党支部向本单位党委(总支)说明情况后,报机关党委同意。因公外出的党员要提前向党支部递交书面发言材料。各党支部要认真核查参会人数,把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情况作为评价党员的重要依据,作为考评党支部的重要内容。离退休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各单位根据老干部实际情况妥善安排落实。

       3、逐级落实政治责任。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要高度重视,认真推进实施,加强督导检查。各党支部是这次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具体承担者和责任落实者,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支部书记要紧密结合支部工作实际,认真谋划并组织落实。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15人以上),可以党小组为单位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小组长担负组织落实专题组织生活会的职责,党支部书记要加强监督指导。

       三、方法步骤

       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是党员之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的组织生活方式,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措施。这次专题组织生活会整体安排在6月30日之前进行(具体时间由各支部自行安排),重点抓好以下几个环节的工作。

       (一)会前准备阶段

       1、系统深入学习。在前段学习的基础上,集中一定时间认真学习《加强“四个意识”专题教育学习资料》,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重要讲话和指示要求,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雄安新区规划建设的重要讲话、中央10号文件精神,认真学习省九次党代会、省委九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要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做到学而信、学而思、学而行,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为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打下坚实思想基础。

       2、广泛征求意见。党支部书记要及时与上级党组织沟通情况,听取对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的意见,并认真征求每名党员的意见。党员之间要相互征求意见。同时,还要征求基层单位、服务对象和群众的意见。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建议情况要形成书面材料,备案待查。

       3、深刻对照检查。一查政治意识强不强。看是不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善于从政治上审视问题,提高政治能力,站稳政治立场,增强政治定力,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坚决克服“七个有之”现象,自觉把讲政治贯穿于党性锻炼全过程,使自己的政治能力与担任的职责相匹配。二查大局意识强不强。看是不是善于观大势、明大局,自觉从大局看问题,自觉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出发谋划和推进工作,把本职工作放到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中去思考、定位、摆布,做到正确认识大局、自觉服务大局、坚决维护大局,坚决拥护和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设立雄安新区和推进协同发展、化解过剩产能、加快转型升级、治理大气污染、实施脱贫攻坚、筹办冬奥会等重大战略部署,肩负起主体责任和使命担当,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三查核心意识强不强。看是不是深刻认识确立习近平同志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是关系党和人民根本利益的大事,是关系党中央权威、关系全党团结和集中统一的大事,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长远发展的大事,坚定自觉地维护好习近平总书记这个核心,维护好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自觉做到思想上高度认同核心,情感上衷心爱戴核心,政治上坚决捍卫核心,行动上始终紧跟核心,在拥戴核心、维护核心、捍卫核心上有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四查看齐意识强不强。看是不是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经常同党中央对表,校准自己的思想和行动,做到步调一致、令行禁止;是否始终把看齐作为事关政治方向的大事,作为日常工作生活的基本要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否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查找问题,不能空洞泛泛、模棱两可,要逐条逐项细化,见人见事见思想。

       4、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要重点列出存在的问题和具体表现,深挖问题产生的根源,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党员要对照党章党规,对照系列讲话,对照先进典型,针对党的意识强不强、组织观念强不强、发挥作用够不够,着力查找分析增强“四个意识”方面存在的问题。党支部还要查找分析组织生活是否经常、认真、严肃,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是否严格、规范,团结教育服务群众是否有力、到位,着力解决政治功能不强、组织软弱涣散、从严治党缺位等问题。

       所有在职党员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发言要形成书面材料,并经党支部书记审阅。各党支部要形成专门的对照检查材料,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查。

       5、相互谈心交心。围绕增强“四个意识”,广泛开展谈心交心活动,坦诚相见、交流思想,做到“四必谈”。即: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必谈,支部委员相互之间必谈,党员相互之间必谈,党员与群众之间必谈。谈心要态度诚恳,讲究方式,既主动说出自身的毛病,又互相提醒对方的缺点不足,谈深谈透思想、谈开谈实问题,切实化解矛盾、切实促进团结、切实提高觉悟,主动认领群众反映强烈的意见和问题。支部书记要带头谈,切实了解每名党员思想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二)会议召开阶段

       1、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宣布党员到会情况和会议主题及着重解决的问题。专题组织生活会要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团结-批评-团结”,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严肃认真提意见,满腔热情帮助同志。党支部书记要带头发言,深刻解剖自己,并对每名党员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意见。党员必须严于自我解剖,对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对待批评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搞无原则的纷争。每名党员开展自我批评之后,其他党员要本着对组织、对同志、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摆事实、讲道理,坦诚善意、客观全面地指出其优缺点,明确整改方向。批评和自我批评既要指出问题,又要团结同志;既不能把专题组织生活会开成不联系思想实际泛泛而谈的“工作汇报会”,也不能不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把专题组织生活会开成“自我小结会”。

       2、抓好重点帮助。对大家指出问题比较多的党员,党支部书记要引导大家有重点地评议帮助,并组织党员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既吸取教训,也教育大家。有问题的党员能否严肃对待问题,大家能否对他进行认真负责的批评,是这次专题组织生活会是否开好的关键和标志。

       3.做好会议记录。党支部书记要指定专人做好专题组织生活会记录,写明会议名称、开会日期、时间、地点,出席、缺席(说明原因)和列席人员名单,主持人、记录人以及每名党员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主要内容、意见和建议等。记录要准确,重要内容要避免遗漏,并注意保密。

       (三)会后整改阶段

       1、抓好问题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结束后,党支部书记根据会上提出的问题认真进行梳理。属于党组织问题的,纳入党支部整改内容,制定系统的整改方案;属于党员个人问题的,个人拿出整改措施,并形成党支部和个人整改清单,明确责任、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对问题较多的党员,要做好帮扶工作,帮助其提高认识,改正错误。个别问题严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稳慎作出组织处置。整改清单兑现情况要进行公示,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2、报告会议情况。专题组织生活会后,各党支部要把生活会情况、原始记录、梳理后的群众意见及整改方案及时向机关党委汇报。委直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机关各支部要将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情况形成专题报告,7月7日前报委直机关党委。对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中反映集中、涉及全面工作或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见建议和问题反映,要及时向机关党委报告,机关党委将根据情况向委党组汇报,并尽快提出整改意见。涉及到对上级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四、组织领导

       (一)统一安排部署。各单位要对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作出统一安排,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提醒,并注意做好跟踪服务和参会情况记录。各党支部成员要积极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主动听取党支部书记关于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安排和准备工作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主动提交个人发言材料,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厅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的情况和个人发言材料,由所在党支部报机关党委,机关党委汇总后,报省委省直工委。机关党委委员将有重点参加指导1-2个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

       (二)加强组织培训。 委直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机关各支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的措施,对学习内容、征求意见、谈心谈话、对照检查、撰写材料、开展批评等各个环节的工作作出周密安排。要重点加强对党支部书记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的组织程序、方式方法等党务知识培训,确保专题组织生活会质量。各党支部要把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的有关精神和要求传达到全体党员,使专题组织生活会既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又不能造成无原则的纠纷或不负责任地伤害同志,力争达到依靠党支部自身力量修正错误、改进提高、团结奋进的目的,着力解决基层党建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等问题。

       (三)认真搞好督导检查。委直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机关各支部要高度重视召开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时间。委机关党委通过调阅资料、随机抽查等方式,对省直机关各个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组织不力、图形式、走过场的进行通报批评。通过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出质量、开出成效、开出水平。

                         委直机关党委

                         2017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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