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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务公开

院务公开实施细则

添加时间:2015-06-04 11:16:36   浏览次数: 次    【 】   打印   关闭窗口

    为了加强医院民主法制建设,进一步强化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意识,推动医院的改革和发展。根据卫生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了《河北省望都皮肤病防治院院务公开实施细则》。

    一、实施原则: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医院的方针;
    2、坚持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共同负责,有关方面齐抓共管,动员职工广泛参与;
    3.坚持不搞形式主义,做到医院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决策和方案必须通过院务公开听取职工意见;应该公开而未公开的决定,公开后未经职代会审议或者未经职代会通过的有关决定均不得实施。

    二、社会信息公开内容和措施:
    (一)公开内容
    1.医院资质信息,包括重大医疗技术准入及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许可,医院的医生、护士执业注册信息;
    2.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信息,药品销售价格和特殊医用耗材价格;
    3.医疗服务信息包括门诊、急诊、住院的就诊程序;
    4.实行住院病人费用“每日清”制度,病人出院时提供总费用清单;提供门诊患者费用清单,包括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
    5.各类便民措施,医疗服务投诉信箱和投诉咨询电话;军人、老年人、残障人员、急危重患者优先就诊措施及流程。

    (二)公开措施
    1.在门诊大厅、挂号室、收费处、各功能检查科室、治疗室等服务窗口的醒目位置设立公开专栏和大屏幕公示全部医疗服务价格,药品销售价格和特殊医用耗材价格。
    2.医院住院大厅设立计算机查询系统供病人或家属每天查询包括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使用情况,或提供费用查询服务,实行住院病人费用“每日清”制度。病人出院时,医院提供总费用清单。 
    3.门诊部用醒目专栏和医院网及网上挂号系统提供医院资质信息医院依法执业登记、医疗业务范围、职能科室设置和医务人员相关资质信息。 
    4.各部门服务窗口,提供服务流程和专家信息及便捷服务措施。
    5.提供病人或其家属要求的规定内的医疗服务信息(如病历的查询、复印)获取程序及咨询电话。
    6.建立院领导接待日(每周五)制度、设立门诊查询电话和投诉电话及监督信箱。

    三、医院内部公开的内容和措施:
    (一)公开内容
    1.医院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责任部门:院办)
    2.医院重大投资建设项目情况,包括大型医疗仪器、设备的购置情况,大宗物资和药品采购情况;(责任部门:主管部门)
    3.医院财务预、决算情况,大额资金使用和经济担保情况,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责任部门:财务科)
    4.医院劳动人事改革方案;职工收入内部分配方案;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包括职工工资福利、奖惩处罚、购房补贴、职工互助金等;(责任部门:院办、工会)
    5.医院中层干部、重要岗位人员的选聘任用情况,对候选人进行多方面民主评议,张榜公布,听取广大职工意见;(责任部门:党办)
    6.各级各类先进的评选实行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原则,对候选人和部门实行公示,广泛听取职工意见。(责任部门:党办)
    7.医院的医疗、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宜;(责任部门:主管部门)
    8.医院的人才培养、引进及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方案及执行情况;公派出国培养的医护人员实行公开报名、公开选拔,张榜公布,听取广大职工意见;(责任部门:院办)
    9.医院行政领导述职报告,从德、能、勤、绩、廉五大方面接受职工代表的民主测评。医院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情况;述职评议以及结果。(责任部门:工会)
    10.其它认为需要公开的事项。(责任部门:主管部门)

    (二)公开的形式
    1.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是院务公开的基本形式,每年两次。
    2.职代会闭幕期间,不定期召开职代会常任主席团会议、工会委员会、职工座谈会等形式研究审议和通报院内重大事项。
    3.定期召开干部例会扩大会议,通报医院有关情况。
    4.每周的院务会议讨论决定或院务会议精神实行“二级”公开并予以传达。
    5.职代会常任主席团成员不定期参与院务会议,直接参与讨论医院有关部门的发展等问题。
    6.设立院务公开栏,张贴有关资料。通过医院网站、院报等形式进行公开。
    7.不同层次、不同人群(党内干部、职工代表、民主党派、离退休干部等)进行恳谈与座谈。
    8.设立院长信箱,意见箱等听取意见。

    四、加强领导 明确责任
    院务公开在院党支部统一领导下进行,建立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推进指导、组织实施医院的院务公开工作。
    设立院长领导下,各主要职能部门组成的院务公开工作小组,负责落实应公开的院务,做到及时公开,完善管理。
    设立由纪检、工会、党办、各部门工会代表以及职工代表组成的院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对院务公开情况和有关部门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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